獎懲孩子要科學,聽聽專家這7個建議
孩子逐漸長大,從一個自然人成為一個社會人,是需要成人的關愛和教育的。為了幫助家長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,著名兒童心理學家茅于燕提出以下7點建議:
區別對待
罰要當過,也就是平時家長在教育孩子時要區別情況,不要過分,而且要結合年齡。一個3歲的孩子打開爺爺的眼鏡盒,把眼鏡掉在地上摔壞了,跟一個5歲的孩子做了同樣的事,處理起來就要有區別。孩子不小心把水杯碰翻了,跟有意將不愛吃的雞蛋扔在地上,教育起來也應有所區別。
掌握情緒
家長在情緒激動之下不要處理孩子的行為問題。這時,家長做的一切都過分,事后又會后悔,孩子也會不理解。
說理明確。說理要簡單、具體,使孩子真正能懂,抽象地說教,次數越多越無用。
不動手
家長開打,就做出了一個暴力行為的范例,而被打了的孩子很容易就用暴力對待其他孩子,以后還會打自己的孩子。
培養孩子自控力
平常家長要認真培養孩子的自控能力,孩子一旦有了自控能力,一般不會犯大錯,當然,有些過失行為不在此列。所謂大錯,主要是強詞奪理(“ 我沒錯”)、屢教不改( 磨磨蹭蹭不聽指揮)、依賴成性( 不努力、懶散)等,在這些情況下,培養自控能力很困難,但盡早給孩子播下自控能力的種子,最終也會發芽、開花、結果的。
表揚孩子的好行為
孩子做事是喜歡得到別人的注意和表揚的,孩子得到夸獎能增強自信心,能使孩子強化他的自我價值,會有更好的表現,從而形成良性循環。
讓孩子體驗行為的后果
比如,孩子把早餐餅干給小狗吃了,自己就沒有了;孩子把毛絨玩具熊扔到臟的地方,家長去洗,自己就沒有玩的東西了;孩子把書撕了,家長就無法給自己講故事了等等。對待類似事情,家長不要心疼孩子所受到的應有的“ 懲罰”,這些被“ 懲罰”的經驗,會給孩子一種提示,不能做不恰當的事。當然,也就避免了家長用人為的懲罰方法。
不抓住孩子的錯不放
當孩子受到批評、教育之后,生活就要盡快地恢復到正常的狀態中去,不要無休止地說教。孩子有了哪怕小小的改變,家長就要歡迎、接納,這種寬容心態能夠使孩子養成自控能力,而一味地抓住不放,則適得其反。
孩子是一個正在發展中的個體,他不是家長高興時的一塊寶,也不是家長生氣時的一棵草。家長對孩子在生長發育過程中好的行為要表揚、鼓勵,對不當的行為要教育和寬容,有時忍耐與克制也是一種教育。
如果家長希望孩子健康成長,而家長不能正確對待孩子成長中的問題,就不能給孩子帶來健康的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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